浪潮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解决方案

摘要

  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通过将各监管部门主管工作信息流纳入一个统一的载体,各种监管信息的有效归集、相互流转、互通共享,实现一个监管领域的多部门分析判研,并借助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监管信息、社会舆情信息进行科学分析,帮助各部门准确预判各类监管风险,实现精准监管、高效监管。

背景介绍

  2014年3月,商事登记改革带动了企业的发展,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发展潜力的重大部署,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的持续推进,企业准入登记的门槛进一步降低,有力促进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大众的创业激情,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增,市场主体形成井喷式增长,相应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的难度和执法成本也随之剧增,“宽进”之后,最大限度地向社会放权,为投资主体松绑,释放其投资创业活力,如何既做好“宽进”又做好“严管”,防止监管缺位和失位,确保进的来、管的住、留的好成为市场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没有完善的后续“严管”做保障,市场违法行为必将层出不穷,我们就要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手段、探索适应改革需要,满足“宽进严管”需要的新机制。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指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推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强化信用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于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各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的互联互通、联动响应,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解决方案介绍

  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事中事后服务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为核心,通过对市场主体的信息归集、信息共享、信息公示,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形成部门协同联动、联合惩戒的市场监管新格局,监管平台的总体框架为“一个中心、三个平台” 事中事后服务监管平台。

  

  一个中心即“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大数据中心”,归集包括工商、质监、食药监、卫生、法院、发改、人社、税务等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管部门的内部组织数据以及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数据,形成市场主体大数据中心;

  三个平台即“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数据交换平台”(后台)、“市场主体监管服务信息公示平台”(互联网)和“服务监管部门操作平台”(部门内网),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各部门内部组织数据的共享交换、归集、推送等功能,信息公示平台实现面向社会公众的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监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荣誉信息等各类信息的公示及预警功能,部门操作平台实现各部门的市场主体认领、审批信息推送、协同联动、联合惩戒等功能;

  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整合资源、归集共享、信息公示、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统计分析等功能。一是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实现全区市场监管业务数据挖掘,进行多维度数据分析展现,实现商事主体预警分析功能;二是实现全区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协同监管、协同执法,改革创新行政执法手段,加强信用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合惩戒应用,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系统建成后,将有效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客户收益

  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的应用主体主要有五个方面:政府应用。政府可以通过监管平台掌握全市市场主体的发展情况,对经济发展趋势、产业行业发展动向进行分析。部门应用。部门可以认领监管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落实许可、监管职责,同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增强监管合力。企业应用。企业可以登录平台查询了解合作伙伴的登记监管信息,降低市场经营风险。行业组织应用。行业组织可以利用平台数据,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估,制作客观公正的专项评估报告。社会公众应用。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查询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检查抽查、行政处罚等信息辨别、遴选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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