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网站:http://www.gdei.gov.cn/
组织规模:省级业务平台
行业:市场监管
为了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健全市场监管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广东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建设将现有市场监管业务划分为基础监管、信用监管、 协同监管、联合监管、大数据监管五个业务域, 打造广东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
自 2012 年初启动的广东“ 三打两建” 专项行动, 对于创广东省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 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发挥了关键作用, 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运用最新信息技术和手段加强市场监管工作。 2015 年 5 月 13 日,朱小丹省长在出席全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会上, 明确指示: “ 提升政府监管能力。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形成监管合力。 ” 2016 年 6 月 24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 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 粤府办〔 2016〕63 号) , 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 技术和资源,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 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省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指出: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会业贿赂,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实行“三打两建”,是广东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建设幸福广东,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加快建设市场监管体系,是“三打两建”的重要内容。 目前广东省市场监管现状主要呈现以下几点特征:
一是市场主体众多,监管业务复杂。 由于现代经济产业链条的复杂性,市场监管涉及多个行业领域。 截至到 2016 年一季度,广东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797.78 万户,各部门监管业务涉及工商登记、产品服务质量监管、投诉举报、消费维权、广告规范等多个方面,监管业务十分复杂。
二是监管部门各自为政,协同监管难度大。 我国市场监管采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的模式,涉及工商、质监、食药监、旅游局、商务厅、公安、消防、民政、环保局等 40 多个部门,监管部门众多。且市场行为存在一定复杂性,各部门会因机构设置不同、法定权限差异、利益格局不同, 导致各部门各自为政,易发生“监管冲突”或“监管漏洞”现象,对某些需要协同监管的情况,监管部门可能“选择性监管”,这就大大降低了市场监管的效果。
三是重审批轻监管,无法适应当前监管要求。在中央进一步推进行“先证后照”改革的形势下,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的现象,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出现“监管缺位”;另外在监管实践中,存在一些法律设定职责不清的地方,经常出现执法交叉、监管空白,且法律制度层面还未对企业失信行为形成严重震慑,惩戒力度低、失信成本小,导致大多数企业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不重视,多次违法。为改善市场监管效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国务院提出《关于“先证后照”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我国市场监管的基本原则,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确保审批行为严格依法,公开透明;厘清市场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完善协同制度,大力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风险研判,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探索综合执法模式,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广东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建设项目内容由“一个平台,五个子系统” 组成。
1、“一个平台”: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2、“五个子系统”:市场准入信息系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市场行为监管信息系统、消费维权投诉与经济违法行为监管信息系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框架,由数据域、平台域、应用域、门户展现域、数据交换域、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体系、运维管理体系等部分组成。
标准规范: 建立统一市场监管的数据标准、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等, 从而确保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与各项业务系统之间互联互通。
数据域: 建设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包括市场监管共享基础数据库、元数据库、交换数据库、市场监管综合数据仓库、数据库访问接口、市场监管数据资源目录等部分组成。
平台域: 包括市场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市场监管应用支撑平台、市场监管大数据支撑平台、市场监管云计算数据存储平台组成。
应用域: 本次项目建设包括市场准入、质量监管、消费维权、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市场行为监管、基于平台的应用六大应用系统。每个应用系统,又包含综合管理应用、协同监管应用、 信用监管应用、 公众服务应用、 大数据监管应用。
门户域: 内部门户、公众门户、 数据可视化门户。
接口开发: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接口、 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接口、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省)接口、省电子监察综合平台。
1.市场监管信息共享
原先分布在市场监管机构、各个部门的关于市场主体的监管信息均可以交换整合到本平台中的市场监管数据中心,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平台调阅本区域市场主体的监管信息和执法记录。
2.市场监管业务协同
业务协同需求是指基于本平台实现市场监管机构之间的业务协同,市场监管机构纵向业务联动等。例如,双告知、协同执法、失信联合惩戒等。 这类应用也是本平台的亮点所在。它集中提现了平台的价值,以及建设平台的必要性。